索引号: | 113307843077566033/2021-72444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发文时间: | 2020-12-25 |
文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永康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
永康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
(2020—2022年)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43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58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快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风险防控新机制、新体系、新格局,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总目标,抓好地质灾害风险识别能力、监测能力、预警能力、防范能力、治理能力、管理能力等六大能力建设。到2022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原来的单部门应对为主向多部门联动转变,从原来的人防为主向人防技防智防并重转变,从原来的隐患点治理为主向风险区管控转变,实现全市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智能化、应急响应标准化、日常管理精细化,最大限度地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地质灾害风险调查。
1.实现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实施更新。充分利用以往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年度排查等成果,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不稳定斜坡和高、中易发区等开展风险程度评价,划定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查明风险隐患和受威胁人员,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编制,全面提升我市地质灾害风险识别能力。
2020年底前,初步形成全市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到2022年底,形成地质灾害日常排查巡查工作联动机制,实时更新完善全市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
2.提高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精度。全面开展我市1:50000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镇(街道、区)1:2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估,进一步摸清地质灾害风险底数,科学划分地质灾害极高、高、中、低风险区,为风险防控提供依据。
2020年,启动前仓镇1:2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2021年,启动我市1:50000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西溪镇1:2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到2022年底,完成我市1:50000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完成前仓镇、西溪镇及唐先镇1:2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
(二)加快地质灾害监测网建设。
1.构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大力推广应用安全、经济、实用的普适性监测仪器,建设覆盖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和隐患点的自动化专业监测预警网络。到2022年底前,完成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4个,新增山区雨量自动监测站12处。
2.提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水平。按照全省统一的地质灾害巡查技术要求和监测信息采集工作指南,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队伍建设,解决防灾“最后一公里”问题。到2022年底,形成10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和防灾管理员队伍,采取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深群众(特别是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对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开展覆盖地质灾害易发区镇(街、区)的地质灾害宣传进校、进村活动,完成地质灾害宣传培训3千人次。
(三)健全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机制。
1.建立地质灾害“风险码”管理机制。将地质灾害易发区信息、危险性区划信息、风险防范区信息、群测群防员信息、监测预警信息、应急预案信息、排查巡查信息等全部纳入“风险码”统一管理。到2022年底前,建成基于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的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风险码”管理信息系统。
2.建立地质灾害风险综合管理平台。在地质灾害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集成、智能分析、风险研判、决策支持和应急响应等功能,实现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实时动态管理。到2022年底前,建成统一的地质灾害风险综合管理平台。
(四)加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1.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按照“即查即治”的要求,结合异地搬迁、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美丽乡村建设等,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区群众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到2022年底前,完成6处以上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2.加强生态综合治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完善治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加大督查和执法力度。定期综合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安全和社会效益,组织开展工程评优活动。到2022年底前,形成实时监管、优质高效的治理工程质量安全体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负责三年行动的组织、实施、指导以及督察、考核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切实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和宅基地选址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将地质灾害风险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各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区)要处理好日常地质灾害防治和三年行动各项工作的协调和衔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大政策支持,做好资金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提升重点工程的实施。加强重点项目及投资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提高项目实施成效。
(三)开展科普教育,共创防灾氛围。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科普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培训,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形成群众积极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永康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主要任务指标分解表
附件
永康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
主要任务指标分解表
镇(街道) | 计划时间 | 开展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个) | 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处) | 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处) | |
新增地灾专业 监测点(个) | 新增山区雨量 监测站(处) | ||||
江南街道 | 2020 | 1 | 到2022年底前,完成6处以上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 ||
2021 | |||||
2022 | 1 | ||||
前仓镇 | 2020 | 1 | |||
2021 | |||||
2022 | 1 | ||||
舟山镇 | 2020 | 1 | |||
2021 | 1 | ||||
2022 | 1 | ||||
方岩镇 | 2020 | ||||
2021 | |||||
2022 | 1 | ||||
西溪镇 | 2020 | 1 | |||
2021 | 1 | 1 | 1 | ||
2022 | |||||
唐先镇 | 2020 | 1 | |||
2021 | 1 | ||||
2022 | 1 | 1 | |||
花街镇 | 2020 | 1 | |||
2021 | 1 | ||||
2022 | |||||
象珠镇 | 2020 | ||||
2021 | 1 | ||||
2022 | |||||
合计 | 3 | 4 | 12 |